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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2021-10-13 00:00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第二批)的通知》(晋财教{2021}50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19}99号)、《关于报送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1}81号)、《晋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方法》(院学字{2018}4号),《关于做好2021年晋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议对象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全日制2018-2020级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议原则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三、评议机构  成立院系评议领导组和班级评议小组院系评议组长:刘冷院系评议组成员:陈勇强  边永军  杜意恩  郭玉珍  庞冬燕  段鹏丽  翟慧云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四、评议程序

   1.依据学校名额分配原则,按班级人数把名额分配到班级。

   2.班级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按分配名额推荐人选.

   五.系评选要求:

   1.按照学校分配的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共28名,根据比例将名额分给各班;

   2.学业成绩、综合测评前20%,体育需60分以上,2020-2021学年无违纪、无挂科、无被诈骗记录且认定为2021-2022学年困难学生;

   3.系评议在各班符合条件下,优先考虑对系学生工作作出贡献者,如系学生会、分团委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