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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系领导班子听课制度

2024-09-02 15:01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贯彻落实《晋中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院字〔2008〕97号),保证我系领导关心和支持教学工作,深入教学一线,密切同广大师生的联系,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强化管理育人和服务教学的意识,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强教风与学风建设,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坚持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化、多样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

党总支书记、系主任、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教学科研科科长、学生科科长、实验室主任。

二、听课形式

以理论课堂和实验课堂听课、看课为主。

三、听课次数

系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 次;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 次;其他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 次;教研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不少于5 次;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 次。

四、听课要求

1. 听课:以单独随机听课方式为主,需要完整听完1节课。主要针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气氛的控制等做出评价和分析。听课后,尽可能与师生交换意见,并及时把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和教师本人,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2. 看课:可集体或单独进行看课活动,每次看课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不少于10个课堂。看课后,及时把看课过程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

3. 教研活动:系领导参加各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通过参与教研活动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动态,发现教学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4. 组织或参加师生座谈会:系领导可组织或参加不同层面的师生座谈会和调研会,倾听师生对本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5. 面向师生进行公开讲座:就有关部门的政策、制度、方案等面向师生进行公开讲座。

6. 担任班主任工作: 鼓励系领导担任本科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定期召开主题班会,1次主题班会作为1次听课。

7. 听课、看课和其他听课形式均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应的记录。

五、听课管理

听课人员发现急需解决的问题可将问题及时反映给教务处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给予解决或回复。

每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时抽查相关人员听课记录。教学科研科应对各位系领导参与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写出该学期的听课情况总结。

 

                                                             晋中学院化学化工系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