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及时发现和改进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专业、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过程的检查与督导,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质量检查的主要形式
1.有计划地对任课教师的讲义、教案、教学进度进行检查。
2.深入课堂、实验室、实习(见习)和实训场所等,对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听课、检查。
3.对教师的指导毕业论文、课后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含实验、实习报告、课程论文、调查报告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4.组织学生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网上评价。
二、教学质量检查的组织实施
教学质量检查的实施分两级进行,即系、教研室。
1.教研室教学检查
教研室主任应于学期末制定出下学期教学检查计划(包括形式、方法、内容、范围、时间安排等),并负责组织本教研室对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指导。
(1)学期初检查:主要检查教师教学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教学大纲、教材的研究掌握,对教学进度计划的了解程度,对教案、讲稿、教具及实验设备等的准备情况。重点检查教案的设计是否科学、适用,包括课程、章节的教学目的及要求;教学内容的组织处理、教学方法的选择是否得当;教学进度的安排是否合理;课后复习、作业的布置是否符合规定等。对教案和讲稿的检查以教研室下达的教学任务为依据,要求有较系统而完整的讲稿,文字通顺,重点突出,符合教学大纲,内容充实而精练,能体现知识的不断更新。
(2)听课检查:主要检查课堂教学质量。教研室主任有计划地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进行听课,根据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听课的具体要求,对教师的教书态度、教书育人、教学能力、讲课艺术、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撰写评语并认真反馈。及时发现、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教师进行课程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3)期中教学检查:主要检查教学运行状况。利用教研室活动时间,安排任课教师简要汇报在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教学方案设计的指导思想进行自我评估,由教研室进行集体讨论、评议。
(4)期末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各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授课任务、作业批改、课后辅导、考试工作(命题与试卷评阅质量、成绩登录、试卷分析)等,对每个教师的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总体评价。
2. 系检查
(1)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教学管理人员要按照听课要求进行听课,每次听课要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要及时反馈给教研室主任和教师本人。
(2)教学指导分委会检查。教学指导分委会要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安排制定教学检查计划。检查计划不公布,事先不通知本人。检查对象可以是担任不同课程、不同教学环节或者是不同职务的教师,也可以随机选择部分教师,但主要还是针对主讲教师和教学薄弱环节。每次检查后应及时组织评议,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
(3)组织学生评教。在每学期的15、16周,组织学生对本学期每位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系里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并认真进行总结,尤其是对评教结果较差的教师,要帮助其查找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三、检查依据
依据系颁布的教学工作的相关文件,对教学工作各环节的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每位教师的教学状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其他
1.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年度任职考核,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的依据之一。
2.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较差的教师可视为需提高授课水平的教师,原则上不得评为本年度模范教师,在评选其它先进时也要将教学质量评价的结果作为一项重要条件。
3. 对第一次被确定为需提高授课水平的教师,做好培养帮助工作,组织好试讲和诊断性教学;对连续两次被确定为需要提高授课水平的教师,教研室在一年时间内不安排其承担教学任务,重点帮助其钻研教材、研究教学方法,并制定出具体培养计划,帮助其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对连续三次被确定为需提高水平的教师,应考虑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晋中学院化学化工系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