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院全面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布置各项工作任务。
二、与书记一起组织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院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大额经费使用、工作量津贴分配等重大事项,对本院的发展规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经费使用等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和组织实施。
三、督促和协调副院长开展工作,了解任务的落实、执行情况,保证院内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组织专职教师的业务培训,并按有关规定对教职工的引进、使用、聘任、奖惩和出国等提出具体意见。
五、执行学校财务制度,负责院经费预算、支出和审批工作。
六、协助党总支抓好院精神文明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七、负责组织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