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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教学听课制度

2015-09-17 00:00

1.教研室主任必须坚持听授课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得少于6学时,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随时向主讲教师反馈,及时予以纠正。

   2.老教师必须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带动青年教师精选授课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授课质量。

3.中青年教师要互相听课,互相学习。

   4.听课时间可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每次听课必须做好记录。

   5.期末结束时,教研室主任要检查每位教师的听课记录,对教研室的听课情况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