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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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2015-03-23 00:00

一、协助院长制定并落实本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和各科教学大纲,每学期检查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负责教学安排,布置教学任务,审定任课教师名单,检查教研室的教学情况,确保教学工作的完成。

三、组织好期中、期末、学年和毕业考试的安排及成绩分析。

四、参与教学人员的聘任、晋级、奖惩并提出具体意见。

五、组织好毕业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安排、检查、评阅、答辩等工作。负责安排学生的实习工作。

六、组织检查各类教材的审定,图书、资料的征订。

七、组织教学研究工作。领导、检查、考核教研室和教学秘书的工作。指导教学秘书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和教学监控。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