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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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宿舍文明规范(试行)

2014-04-01 00:00

一、宿舍是学生学习、休息、交流的重要场所,要营造生动、活泼、团结严谨的良好氛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二、学生要爱护宿舍内门、窗、桌、椅、柜、水电设备等公共设施,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浪费。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在宿舍内和楼道不大声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

四、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等违禁电器,不准使用酒精炉或其它燃具做饭,不乱拉乱接电线、乱装电器设备。

五、学生在宿舍内要注意文明言行,自觉做到不抽烟、不酗酒、不讲闲言秽语。宿舍内禁止打麻将、玩球、溜冰等。

六、学生不得私调宿舍,不准留宿异性和校外人员。

七、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公寓楼及宿舍。

八、保持室内外场所良好的环境卫生,不准向窗外和楼道内吐痰、倒水和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严禁在公共场所堆放垃圾,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胡乱张贴。

九、严禁在宿舍内饲养猫、狗、鸟等宠物。

十、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安全,参加防火、防盗、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学习,提高防范能力。发现险情和突发情况,应立即报警,打急救电话,并向学院管理部门联系。

十一、住宿学生应团结友爱、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不妨碍、干扰工作人员工作,积极参与做好公寓区的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