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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新教师授课试讲制度

2015-10-21 00:00

1.新毕业分配或新上课的所有教师,必须在教研室进行经课前试讲,经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讲课。

2.所有担任新课程的教师原则上也应进行试讲。

3.教师预讲时要做到形式规范,内容安排合理,表达准确无误。

4.教研室其他人员都应参加试讲活动,并对试讲教师的教态、方法、内容安板书设计等情况进行全面评议,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5.教研室主任在听取大家的意见或建议后,要对试讲情况做出总结,并代表教研室做出是否可上台讲课的最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