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办发明电〔2015〕18号文件精神,我院对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4月4日晚7:00学生开班会。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好节日值班。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人员外出旅游,要特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保卫部要加强校区的值班巡逻,后勤处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餐饮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四、担负全校值班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